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游戏直播著作权受重视 行业或结束野蛮生长

2019-02-20| 北国网| 查看: 5| 评论: 0

几乎所有的新兴的行业都会经历野蛮生长的初期阶段,然后到逐步走向规范的成熟阶段。游戏直播和短视频行业也不例外。

因全球网络游戏产业的迅猛发展以及网络游戏周边效应,使得这一新兴领域也吸引了众多产业资本投资,而使得国内直播和短视频行业近年仍处于野蛮生长的初期阶段,红杉、软银等投资公司也纷纷注资网络游戏平台,斗鱼、虎牙、战旗、YY等众多网络游戏直播平台迅速崛起。

在利来利往中,很多灰色部分也会识别,各方的利益也始终在博弈中,都渴望寻求利益最大化。

但是“热”,往往也意味着“乱”。

以游戏直播为例子,游戏内容厂商、直播平台、主播这三者的关系我们可以简单的看作是:游戏厂商提供食材,主播炒菜,直播平台盛盘提供给公众,三者缺一不可——正如厨房,如果各个角色没有合理有效的分配机制,直播平台巨额投入无法获得回报,必然会影响行业发展。

对于这三者而言,目前最大的冲突可能是关于内容方的著作权保护问题了。

简单的说,从网络游戏开发过程来看,网络游戏既可以作为计算机软件受著作权法保护,同时,由于它包含了文字、声音、美术素材或动画等具体原创元素,创作过程跟“电影摄制”类似,亦可单独获得著作权法保护。

但是在行业野蛮生长的过程中,版权并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,因此,直播行业也出现了许多“乱象”:

实践中,游戏直播平台的直播、录播,受到游戏开发商的指责,游戏厂商希望自己辛苦研发、代理、运营的游戏的知识版权获得保护,由此赚更多的钱,获得更好渠道;直播平台和主播则不想背负额外的成本。

作为游戏生产方,因为各种原因(如直播会推动游戏推广),甚少有游戏公司主动起诉直播平台侵权,由此形成“肆意利用游戏画面进行商业化开发”的局面,利益相关方赚的盆满钵满,而作为内容提供者的厂商则承受着不必要的压力和风险。

除了出台相关的法律条文和政策规范行业发展之外,反观国外的游戏产业,其实国外已经有很好的尝试,或许他们的尝试对于我们而言,也具备一定参考价值。比如:可以通过直播平台和主播的直播,“推销”游戏本身的趣味性、竞技性,进而刺激更多玩家去购买或者玩游戏,通过这样的方式,直播平台和主播在向游戏厂商付出一定资金后,不用再担心侵权,能够更好地将游戏直播玩出新花样,以推动游戏直播行业的再度进化。

游戏直播平台Twitch的观众已经可以直接在主播的直播间买到从独立游戏到3A大作的多种游戏,主播可以获得5%的利润。目前已有Ubisoft、Telltale Games、Digital Extremes等著名厂商加入,可以预见未来会有更多大厂如EA、动视暴雪、SEGA等加入,在国内,某些直播平台也在跟进这一措施。

游戏直播经历野蛮生长后,必然回归价值和理性,厂商和平台、主播的关系将重塑,但发展的方向,依旧需要时间去探索。从2018游戏产业年会主管部门表态,再到今年初出炉的短视频100条新规(即《网络短视频内容审核标准细则》),政策监管的导向路径也趋于清晰,或为行业合规共生提供了新的参考。

来源链接:http://shangjie.lnd.com.cn/hulianwang/2019/02/20/165613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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